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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评商洛市第四届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023-02-24 15:20  

各分会:

根据《商洛市第四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方案》,现就我校推荐参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名额及表彰奖励

1.推荐范围:2018年以来,在学校工作并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工。

2.推荐名额:每个分会可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联评后向市上推荐1人参评。

3.表彰奖励:市委、市政府对受表彰的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授予“商洛市劳动模范”称号,对受表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授予“商洛市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奖章、荣誉证书和5000元奖金。

二、推荐条件及原则

(一)推荐条件:商洛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本职岗位上奋发进取、拼搏奉献,为谱写商洛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积极力量,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深化改革开放,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风险,为打造“一都四区”、奋力谱写商洛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新技术、新组织形式、新产业集群形成和发展,增强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效率,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构建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推动城镇化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促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大力发展体育事业,推动健康商洛建设,做好疫情防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协同推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加快绿色发展,实施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9.在推进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建设,促进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推动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0.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已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已退休人员、已去世人员原则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原则

1.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以普通劳动者为评选主体,真正把基层一线群众和社会公认的模范人物评选出来。

2.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差额评选。严格条件、严格比例、严格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不重复推荐原则。已获得“商洛市先进集体”称号的不再重复推选。

4.要把评选活动和促进工作紧密结合。

三、时间安排及程序

推荐活动从2023年2月25日开始,到3月31日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月25日至3月5日)。各分会学习文件,层层宣传动员,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基层推荐阶段(3月6日至3月20日)。各分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开展评选推荐。推荐人选经分会审核,同级党政研究同意后,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连同申报表报送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刘霞OA邮箱)。

第三阶段:学校推荐阶段(3月21日至3月25日)。工会对上报的推荐人选汇总后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审核通过者,提交评审小组会议联评。联评第一名为推荐市上人选。推荐人选全校公示5天后,报党委审定,于3月31日前完成材料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审批程序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推荐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二)坚持原则,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推荐,严格执行“两审两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实行所在单位、校级两级公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 

(三)严肃纪律,严格把关。严肃评选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参评资格。

附件:商洛市第四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校工会

                                           2023年2月23日

附件【商洛市第四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申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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