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院工函〔2022〕9号
各分会:
根据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22年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分配我校五一巾帼标兵岗1个,五一巾帼标兵2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评选的五一巾帼标兵(岗)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不懈努力,并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评选条件
1.在推进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建设,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参加女职工提素建功活动。有完善的生产、工作、学习考评制度。认真完成本岗位生产、工作指标,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出色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并取得显著业绩,在本系统和本单位具有广泛的影响力,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3.积极参加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组织的各项主题竞赛活动,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4.以院部、系室、科室等为评选单位,其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推荐候选集体原则上应获得过学校或本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5.曾获得过原陕西省教育工会和原陕西省科文卫体工会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的集体不重复推荐。
(二)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评选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直接从事教育、科研、管理服务等一线工作,在重大工程或重大科技专项推进、自主创新、脱贫攻坚、爱心帮扶、维护社会稳定及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
2.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一流业绩、做出突出贡献,积极参加女职工提素建功达标活动,有广泛的职工群众基础,在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3.注重推荐在重大工程、促进区域发展、教学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工作者、志愿者等。
4.各分会要重点推荐教育、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一线的女职工。
5.推荐候选人原则上应获得过学校或本系统先进个人称号。曾获得过原陕西省教育工会和原陕西省科文卫体工会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的个人不重复推荐。
三、推荐工作要求
1.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自下而上、优中选优的原则。各分会按照评选条件只能推荐1个五一巾帼标兵岗或1名五一巾帼标兵。
2.请各分会于3月7日12点前将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报送校工会。纸质版材料1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必须按要求严格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登记表主要事迹一栏填写主要荣誉和主要先进事迹,字数1500字以内,内容控制在一页纸内;内容以集体、个人所获得的主要荣誉,突出事迹或优秀成果为主,要求事迹真实,具体生动,文字简洁。
四、联系人:刘霞 邮箱:362372029@qq.com
附件:
1.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登记表
2.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登记表
校工会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