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工会文件通知,要求按照"先建档后帮扶"的原则,建立困难职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完善帮扶工作数据库,使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请各分会、各部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文件,对照困难职工认定标准,填写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并提供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2015年12月16日前交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1: 困难职工界定、建档要求及填表说明
附件2: 陕西省教育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请表
校工会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