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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全国巾帼文明岗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7 16:17           浏览次数:

工函〔2025〕35号

各分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全国妇联已于日前启动2025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评选工作。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评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的人员和单位须符合《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所列基本条件(见附件),并具有以下评选条件: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重点推选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文化传承发展、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各行各业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女性(女性群体)。

   3.评选对象资格条件从严把握,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以及新兴领域优秀女性(女性群体)。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的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或者政府不参评。

二、我校推荐指标

  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各推荐一个。

三、推荐工作

  各分会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并在本部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校工会审核。

四、时间安排

  各推荐单位于2025日年11月10日8时前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和150字简要事迹报工会刘霞老师处,电子材料同步发至OA邮箱。联系电话13991415023(6212)。

 

附件:

1.《办法》所列基本条件

2.所需材料及报送要求

3.有关情况汇总表

4.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登记表(组织推荐)

5.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登记表

6.全国三八红旗手推荐名单汇总表

7.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8全国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9.全国巾帼文明岗推荐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