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我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先后有多人申请,为了计划生育工作规范管理,同时更好地服务教职工,经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单独两孩生育指标申请规定》,望大家遵照执行。
1、依据政策规定,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条件的教职工,实行再生育审批制度,申请领取再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严格禁止先怀孕后申请再生育证。
2、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每年3月和9月下旬召开两次单独两孩生育指标审批会,请符合政策的教职工根据各自计划提前安排申报事宜,并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3、本规定自通知之日起执行,若因个人原因造成违规生育,带来的相关后果责任自负。
附:申请单独两孩应提交的材料及规范模板
1、单独家庭夫妻双方书面申请书(落款处签名、按指印)。
2、单独家庭独生子女方提供父母双方单位(村或社区)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3、单独家庭夫妻双方单位(村或社区)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校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