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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工作

商洛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做好五届一次“双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7 11:23           浏览次数:

各分会:

为了更好地发挥“双代会”代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作用,为学校建设发展建言献策,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特向全体代表集中征集五届一次“双代会”提案,现就做好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案征集时间

自4月17日起开始征集,提案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6日。

二、提案征集的参考范围

1.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推进我校民主政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2.关于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建设,不断增强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的提案。

3.关于促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等中心工作改革发展的提案。

4.关于加强和提高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水平的提案。

5.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推进教职工素质教育的提案。

6.关于维护教职工权益,提高服务教职工水平的提案。

7.关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创建省级文明校园的提案。

8.关于深化“秦岭学”研究,协同推进特色学科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三、提案的基本要求

1.“双代会”代表应在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就学校改革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提出提案,提案应注重调查研究,力求情况准确,具有积极的建设性。

2.以下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属于应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的、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人具体困难的问题。

3.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实施建议及要求。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具体且具有可操作性。

4.提案应“一事一提”,由一位代表提出、二位或二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每位代表提出的提案数量及附议他人提案的数量均不限。

5.提案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理同意方可立案,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处理。

6.提案人应认真填写《商洛学院第五届“双代会”提案征集表》(见附件),要求语言表达明确、简洁。

7.各分会对代表提案收集汇总后,经分会主席审阅,将符合要求的提案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工会张芬OA邮箱。

附件:商洛学院五届一次“双代会”提案征集表(OA系统下载)



                                                            商洛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