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自治会是学校重要的群众基层组织,在学校工作中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它是发扬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 便于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了解、理解和监督,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各种信息渠道的畅通和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是学校基层的依靠力量,既是学校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也是学校建设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一、组织机构
会 长:王宪生
副会长:杨书生 王天时
会 员:王宪生 王天时 任有良 杨书生 杨丹军
陈恩鸿 路 远
二、工作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教育法规;
2、做好桥梁纽带作用,上传下达。及时把大家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向学校反映,争取问题的合理解决;对学校面临的困难和对一些问题的处理也可由自治会反馈给教职工,进行双向沟通,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
3、教育、引导广大住户搞好住宅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切实搞好住宅区的绿化、美化、净化, 尤其是楼道卫生等的整治工作。厉行袋装垃圾制度, 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经常检查督促, 营造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
4、搞好调解工作, 维护安定团结。自治会具有调解民事纠纷的责任和义务, 调解工作做好了, 有利于促进安定团结, 维护大局稳定。自治会除了教育、引导广大住户搞好住宅区的环卫工作外,还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搞好调解工作。住宅区居住着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 思想素质高低不同,家庭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往往发生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对于出现的问题, 要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 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范围内、针对不同对象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化解矛盾;
5、教育、引导广大住户搞好住宅区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主人翁的精神,把住宅区的安全稳定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广泛进行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堵塞安全漏洞,为广大住户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6、定期召开自治委员会,有计划、有活动、有记录。
商洛学院工会
2014年7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