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民主办学的指导思想,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促进学校全面依法治校和民主建设,根据《商洛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结合我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制定了《商洛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意见征求稿),(意见征求稿)呈报主管校领导审阅后,又征求了工会委员会意见,依照修改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商洛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草案)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讨论,以部门为单位,请于5月5日上午10:00前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发送至刘霞OA邮箱。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