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各分会:
根据学校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依据《商洛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商洛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各分会委员会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分工会选举工作和二级教代会同步进行,原则上应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分会设置
全校拟设立14个分会。分会会员人数较多或几个部门联合成立的可下设工会小组,小组的具体划分由各分会自行组织。各分会选举结果报各部门党总支(党支部)备案批准后同时报校院工会审批(分会成立的工会小组,报院工会备案)。
1、教学院(部)分会(12个)
马克思主义学院分会、人文学院分会、数计学院分会、电信学院分会、化材学院分会、生物学院分会、建工学院分会、经管学院分会、艺术学院分会、健康管理学院分会、体育教学研究部分会、继续教育学院分会
2、机关分会(3个)
机关一分会:与党总支成员单位相同
机关二分会:与党总支成员单位相同
图书馆分会
三、分会委员会组成及委员候选人推荐
1、委员会组成
基层分会委员会设委员3人,委员会的组成为:主席1人,委员2人,分会主席原则上由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
2、委员候选人条件
(1)须是工会会员。
(2)分会委员会候选人均应按照《中国工会章程》中的有关要求,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教职工中有教高的威信,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热爱工会工作。
(3)身体健康,年龄能任满一届。
3、委员选举
(1)各分会选举工作,在党总支或党支部的领导下,由现任分会委员会或同级党组织委员会主持,负责选举工作。
(2)按规定名额和条件,先由下而上酝酿提出候选人,然后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的方法进行差额(或等额)选举。参加选举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3)候选人当选须获得实际到会人数的过半数同意。获得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4)候选人当选须获得实际到会人数的过半数同意。获得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5)召开新当选分会委员会会议,选举分会主席并确定委员分工。
(6)报送选举结果。各分工会选举结果经党总支签章后报送校工会。
工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