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协会:
为表彰我校教职工协会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方面做出的成绩,鼓励教职工协会继续开展广大教职工喜爱的活动,校工会将每年组织一次优秀教职工协会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工会登记在册的教职工协会及其成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职工协会评选条件
1.认真遵守《商洛学院教职工协会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协会章程。
2.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制度健全;积极发展会员,协会规模不断壮大,活动有计划、有成果、有总结。
3.活动主题新颖、内容健康、形式多样、参与率高,可以充分展现我校教工的风采,促进广大教职工的交流。
4.主动开展教职工技能培训,承担全校性重大赛事,组织有序,活动效果好。
5.在推动协会工作创新方面,业绩突出,影响力大,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教职工协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关心支持协会建设,积极协助协会领导开展活动,发挥组织沟通协调作用;为本协会的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密切联系、关心会员情况,热心为本协会会员服务。
3.办事认真、公正,不谋私利,深受广大会员称赞和拥护。
三、奖励设置
1. 先进协会1个,以活动经费方式奖励协会日常活动。
2.教职工协会先进个人每个协会可推荐2名会员。
四、申报评选事项
1. 申报教职工先进协会需要上交优秀教职工协会申报表和年度活动统计表(见附件),由工会联评产生,先进个人由各协会评选推荐。
2. 请于6月15日前将申报表、活动统计交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校工会辛颖信箱,联系电话:2329411。
商洛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