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6-27 来源: 陕西省卫计委政策法规处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工作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2014年度立法计划。在今年5月份新组建的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构和人员全部到位后,加紧开展了《条例》修订工作。
6月9-11日,省卫生计生委对榆林市及米脂、绥德、清涧、子洲4个县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针对《条例》修订制定了调研提纲。本次调研共征集到40余条修改意见和建议。
6月12日,省卫生计生委召开了《条例》修改市县座谈论证会。省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处负责人汇报了《条例》修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修改草案的重点内容。与会同志对《条例》修订提出了近百条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调整生育政策、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设立处罚条款等在现实工作中反映问题较多的几个方面。
6月13日上午,省卫生计生委在委机关召开《条例》修订专家座谈论证会。邀请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和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省社会科学院的人口政策研究和法律领域专家参加。与会专家和各处室负责人分别从法学、人口学、业务相关角度,先后对《条例》修改提出了30多条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6月18-20日,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条例》集中修订工作,参与修订的全体人员对《条例》逐条研读、逐条分析、逐条讨论,特别是在生育政策调整、奖励优惠设定等方面进行了热烈讨论,在充分考虑和吸收基层、相关专家以及委内各业务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对生育调节、奖励和社会保障、促进出生性别平衡、法律责任等章节进行了较多修改,力求从符合立法要求、符合人口发展趋势、维护群众权益、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指导基层工作等方面达到统一和协调,并取得了新的重大突破,《条例》修订第七稿已准备近期提交委党组研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