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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2017-05-15 16:45  

   商洛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学院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工会经费审查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商洛学院教师申诉处理办法》《商洛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



商洛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场

   大会号召该院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为早日实现把学院建成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而努力奋斗!
   陕西省教育工会副主席张朝惟出席大会开幕式并致辞。该院领导刘建林、范新会、王思怀、魏书堂、彭虎军、刘宝盈,159名正式代表、6名列席代表参加了大会。该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建林作了以《适应新形势 谋求新发展 为建成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而努力奋斗》为题的学院工作报告,并作重要讲话。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范新会致开幕辞并作了《财务工作报告》,党委副书记彭虎军宣读了大会决议,工会副主席潘永前作《工会工作报告》。

   校长刘建林代表学院所做的工作报告,对建院40年以来工作的回顾与总结全面、客观、实事求是,提出的建设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目标和具体的发展思路明确,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措施得力。对统一思想,凝聚人心,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实施转型发展,建成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学院进入“稳基、提质、增速,创新驱动发展”新常态,进入全面本科教育阶段的各项工作的开展,对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年来,校工会在院党委、院行政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支持下,在推进学院师德建设、民主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以及促进学院改革发展和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经费管理使用上比较规范,开支比较合理。

  《商洛学院教师申诉处理办法》(草案)结合该院实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于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院法制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商洛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结合该院实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推进依法治院具有重要意义。

   大会选举王念良、朱书祥、刘霞、赵健、郭瑾、彭虎军、潘永前为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王怡、刘建新、汪玉琳、周晓婷、赵正鑫为新一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刘爱军、张向东、赵健、敬小明、潘永前为新一届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张朝惟致辞中指出,商洛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是共谋学院科学发展,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工会组织建设,凝聚学院教职工智慧和力量,开拓创新的一次盛会。她代表省教育工会向新一届教代会和工会委员会提出了“站在时代的高度,把握工会工作的政治方向;拓展服务平台,着力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加大维权力度,切实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工会工作能力和水平”四点要求。

   刘建林在讲话中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学院建院40周年及升本十周年,也是深入推进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为做好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更好落实会议精神,刘建林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必须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推动学院发展的政治保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二是要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把深化改革作为学院发展的动力保障,加快完善学院治理体系,大力推进学院转型发展,稳步推进考核分配和人事制度改革;三是要把加强科学管理,推进依法治院作为学院发展的制度保障,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监督,充分发挥“双代会”在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刘建林强调,全体教职员工要以本次教代会召开为契机,坚持“胸怀、视野、责任、卓越”的学院精神,以时不我待的忧患意识,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建功立业,为学院早日实现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文/刘霞   审核/潘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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