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指导二级教代会的召开和实施,根据《商洛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特制定商洛学院二级教代会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筹备阶段
(一)制定召开教代会方案
1.在院党组织领导下,成立大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由单位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组成。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行政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筹备组根据院部实际和会议需要可设秘书、宣传、提案、会务等若干工作小组,负责大会各项工作。
2.分配代表名额,以教学系室为代表组提名,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确定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单。
3. 会议议题由院行政、分会提出,党政联席会同意后提交预备会审议通过。
4.起草教代会文件,准备有关材料(院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学科建设、岗位聘任考核、奖惩规定、绩效分配等)。
5.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须提前印发给代表,以便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修改意见。
6.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时,制定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7.提出大会主席团(7—9人组成)成员和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主席团成员一般由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建议名单经党政联席会协商产生,提交预备会通过。
8.做好提案的征集工作,提案征集一般在大会召开前半个月左右印发提案表进行征集。
9.制定大会的议程和日程。
10.会议召开前一周,应向校工会报送召开教代会、工代会的请示进行备案(请示内容主要包括召开教代会的指导思想、主要议题、时间、地点等) 。
11.大会决议,在大会充分讨论基础上,由秘书长起草决议草案,主席团会议审议修改,提交大会表决。
(二)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二级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教职工代表的组成。二级教代会的代表是以出席学校教代会代表为基础,根据本院教职工人数,增选一部分学院教代会的代表(注:学校教代会的代表,同时必须是学院教代会的代表;而增选的一部分代表只作为学院教代会的代表)。
3.教代会代表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代表。选举会议需要有2/3以上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被选举人得票数超过应参加选举人数的1/2以上,方能当选。
4.代表选举产生后,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并公布。
(三)成立二级教代会代表小组
以工会小组、教研室、系室为单位成立代表小组,由代表民主推荐组长,征集提案,组织代表积极参加民主管理,负责反应代表意见,协助负责有关事项的落实
二、会议阶段
(一)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全体正式代表参加。其主要程序是:
1. 清点上报出席会议的代表人数
2.听取和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通过大会议程。
4.民主评议干部时,通过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5.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和正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6.通过或决定大会其它有关事项。
预备会议表决形式,一般采用举手表决形式进行。预备会议时间,根据会议内容来安排,一般情况可放在大会开幕式同一天提前半小时至一小时进行。
(二)正式会议
第一阶段:
大会开始时,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1.出席正式会议的人员,除全体教职工代表外,邀请本院的不是代表的有关教职工,还可邀请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会议。
2.正式会议主持人由主席团成员担任。主持人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3.主持人报告应到和实到人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则宣布本次会议有效。
4.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5.介绍应邀出席大会的领导和来宾。
6.行政负责人致开幕词。
7.(学校领导讲话)(可以省略)
8.(领导与代表合影)(可以省略)
9.行政负责人作行政工作报告(包括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
10.工会负责人作工会工作报告(包括提案征集情况)。
11.听取提交大会审议的其它报告和方案。
第二阶段: 分组讨论及主席团会议
1.分组讨论,各代表小组讨论审议行政领导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对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和提交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讨论、酝酿。
2.召开主席团会议,各代表组组长将讨论、审议意见归纳整理,向大会主席团汇报,大会主席团在听取各代表组的意见后,对会议报告、议案、决议进行修改并表决。
第三阶段:全体大会
1.各代表小组在大会上交流发言。
2.对决议、决定逐一进行表决,一般采取举手表决。
3.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4.大会闭幕,全体起立, 奏“国际歌”或“团结就是力量”。
三、会后阶段
(一)部门工会将大会情况报告校工会,对提案进行整理。
(二)向单位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单位行政处理落实大会提案(下次大会向全体代表报告提案处理情况)。单位党、政、工、团贯彻执行大会决议。
(三)大会闭会期间部门工会负责各代表小组和专门工作小组开展活动,重大问题可召开代表小组长会议或临时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