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院工函〔2023〕38号
工会各分会:
为准确掌握困难职工情况,及时、精准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切实做好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工作,现就开展困难职工申报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11月15日至11月22日
二、申报对象
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相对困难的职工,或因为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申报者本人须为我校工会会员。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1.职工申请。困难职工个人向所属分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商洛学院2023年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件);
2.佐证材料。困难职工需提供 2022 年 11 月-2023 年 10 月家庭成员月收入、因困支出等佐证材料。如因病致困,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医药费单据(包含医保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以外的自费部分)等。
3.入户走访。基层分会应在收到职工书面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困难帮扶的职工家庭困难状况进行入户走访调查,核实申报资料,加注意见后按时上报。
4.会议决定。校工会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召开会议进行研究。
5.审核公示。对会议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致困原因、监督电话等;并将公示结果写进困难职工情况说明里。
6.建立电子档案。认定为困难职工后,校工会负责上传相关资料,由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在“陕西工会帮扶平台”上建立电子档案。
7.校工会、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给予困难补助。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分会认真摸排困难职工底数,重点对因病因灾、因临时、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职工家庭给予帮扶,并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把关、集中申报。
2.填写《商洛学院2023年度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分会主席审核并加盖院党委、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公章后,于11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表和佐证材料交工会(电子版发送工会刘霞OA邮箱)。
联系人:刘霞(13991415023/6212)
附件:商洛学院2023年度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
工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