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各分会、校内各单位:
根据商院党宣【2018】3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我校师生爱国主义精神,规范国旗升降活动,使我校教职工人人熟知升国旗礼仪规范,人人会唱国歌,现将活动安排如下:
一、 大力宣传,增强认识
3月8-16日,宣传教育阶段。以部门为单位,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相关知识,通过学习,使教职工养成自觉维护国旗尊严,增进民族自信,增强国家观念,增强凝聚力,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高尚品格与行为习惯。
二、学唱国歌,凝心聚力
3月17-22日,学唱国歌阶段。以部门为单位开展学唱国歌活动,各分会、各部门要利用开会和课间活动时间组织职工学唱国歌,做到全体教职工人人熟知国歌,人人会唱国歌,教代会上全体代表要唱国歌,掀起唱国歌的热潮,让嘹亮的国歌飘扬在商院校园,万众一心,凝心聚力,为建设应用型院校贡献力量。
三、认真参加升国旗、唱国歌活动
3月26开始,教职工要根据学校的具体安排参加升国旗活动,参加活动时要按时入场、严禁迟到,做到严肃认真,目光所及范围的职工,听到国歌声,看到升国旗时,立即停止活动,就地肃立,向国旗行注目礼,为人师表,给学生做好示范引领作用。
四、活动要求
1、唱国歌、升国旗活动是增强职工凝聚力、向心力、民族自豪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一项积极活动,工会各分会、各单位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动员工作,让职工认识到参加升旗仪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唱国歌升国旗活动人人参与、全员覆盖。
2、本学期结束时,工会各分会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工会,此项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申报先进基层工会的条件之一。
工 会
2018.3.16